印发《学院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

2015-11-13  来源:审核人员 【字号:

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全面落实校党委、校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党政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工作督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办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年度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专班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督办原则

(一)实事求是。

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既要报告成绩,也要反映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无法落实的问题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讲求时效。

及时贯彻落实有关事项,并按承办时限督促检查、跟踪调查,反馈汇报。要讲效率、求质量、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对列入督促检查的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督办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指示、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工作要求的情况;

(二)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学校其他重要工作会议决议的完成落实情况;

(三)《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每个月重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四)校领导交办、批办、查办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五)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情况;

(六)需要检查和督促落实的其他事项。

责任部门须提供重点工作总结或汇报材料,作为接受督办的重要依据。

四、督办职责及工作程序

(一)督办职责

1、对受理、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将到时限尚未办结的工作进行预告;

3、对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工作进行催办;

4、对领导批办的工作及其它重要工作实行跟踪督办;

5、不定期下发《督办情况通报》;

6、协调、处理督办中的有关事项。

(二)工作程序

1、常规督办:对上级部门来文及校领导批办事项,由督办室采取填写《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通知单”)的方式进行督办。

第一步,督办室将《督办通知单》下发到责任部门,如校领导作出了批示,应附在《督办通知单位》后面。

第二步,责任部门收到《督办通知单》后,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实报告工作进度(正在完成、已经完成、未完成),同时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思路、采取的新措施,简明扼要地填写在“承办结果反馈栏”中,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回督办室。

第三步,对于责任部门送回的《督办通知单》,督办室应进行核查。处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经报校领导同意,可退回责任部门重新查报。特殊情况下,责任部门要延长落实时间的,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向督办室说明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等。

2、专项督办:对于学校及上级部门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针对其涉及部门较多、完成时间较紧、工作要求较高等特点,由督办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重点督办。

第一步,督办室制定专项督办工作方案,细化督办工作内容和检查项目;

第二步,督办工作专班按照方案认真开展督办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事项,经报校领导同意后,向责任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三步,督办工作专班对限期整改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协调,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五、结果应用

学校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与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挂钩,按完成质量进行考评记分。对督办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根据“延期完成”、“未完成”等情节,实行不同分值的绩效扣分,并开展批评教育和问责追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年终部门评比和有关责任人评先晋优一票否决。

六、附则

(一)督办工作接受中共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党政办公室。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单

编号

责任部门

限定时间

校党政办公室(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责任部门(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校领

导对

承办

结果

的意

校领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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