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山税务所宣讲团来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义务宣讲会
来源:财务处 时间:2019-01-15 浏览: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将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纳税人,在扣除每年60000元(每月平均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因素扣除。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为使每位在职职工最大限度合规、合理享受改革红利,2019年1月14日学校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税务所政策宣讲团来校宣讲。


本次宣讲会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关山税务所所长钟茂堂带队,税管员潘素娟、田婵娟、王育龙、程艳等同志组成的宣讲团来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政策义务宣讲。会上,税管员田婵娟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扣缴申报操作指引作了说明。宣讲会结束后,现场安排教职工提问,税务所同志们进行了一对一解答。校党委书记田曙曦同志参加了本次宣讲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