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时间:2017-03-28 浏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教师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5日(星期三)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政务值班安排,加强节假日值班巡查,切实保证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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