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各单位 :
为了落实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农业厅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方案的通知》(鄂农廉发〔2013〕14号)提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省种子管理局等厅直预算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巡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制度,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省农业厅“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四)财经纪律及各项涉农惠农项目执行情况;
(五)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七)“为官不为”的问题;
(八)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巡查工作重点
1、盯住重点对象。即党政班子成员,其中党政“一把手”是重中之重。
2、盯住重点人员。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
3、盯住重点事项。即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
4、盯住重点问题。即“三重一大”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5、盯住“三个责任清单”。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6、盯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以及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发现问题,重点报告。
7、盯住领导干部以权寻租问题。
三、巡查工作分组安排
(一)巡查单位与时间:自4月上旬至12月份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单位与时间详见附件。
(二)巡查组组成
第1组:
组长:尚祥杰 厅监察室主任
成员:吴胜兵 厅人事处副处长
邓亚雄 厅稽查办副主任
曹 俊 厅计财处副处长
汪 霞 省能源办副主任科员
第2组:
组长:王 兵 省畜牧局纪委书记
成员:叶 清 厅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徐东波 省耕肥站计财科科长
叶道艮 省畜牧局纪委委员、主任科员
第3组:
组长:叶建刚 省水产局纪委书记
成员:李芙蓉 厅监察室副主任
陈阿琳 省种子局计财科科长
颜昌敏 省水产局主任科员
陈剑萍 厅党办副调研员
第4组:
组长:王再虎 省农机局纪委书记
成员:钱利民 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胡彦谦 省水产局副主任科员
汪秀梅 省农机局主任科员
四、巡查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被巡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在官网首页和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巡查公告,在没有监控设备的区域悬挂巡查意见箱。
(二)组织动员与测评。巡查组在巡查单位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听取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组织进行民主测评。被巡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代表参会。
必要时,可在被巡查单位官网首页或向其服务对象发布调查问卷,征集对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履责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汇报。巡查组听取被巡查单位2013年以来人事、财务、项目等方面的专题汇报。
(四)个别谈话。巡查组与被巡查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干部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集体座谈。巡查组分别召开部分干部群众、离退休干部、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座谈会。
(六)查阅资料。巡查组调阅近2年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账目凭证等纸质和电子资料。重大事项可延伸向前。
(七)列席会议。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列席被巡查单位的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和其他有关会议。
(八)实地调研。巡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实地走访调研相关地区和单位。
(九)受理信访。巡查期间,巡查组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问题的来信来访。
(十)形成巡查意见初稿。巡查组形成巡查意见初稿,并与被巡查单位交换意见。此项工作自进驻巡查单位起3周内完成。
(十一)报审反馈巡查意见。巡查组将经全体组员签章的巡查意见初稿报厅巡查办,经厅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形式书面反馈给被巡查单位。
(十二)整改落实。被巡查单位对照巡查意见形成整改方案,自收到巡查意见起30个工作日内报巡查办。经巡查办报请厅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积极整改落实,并在半年内向巡查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五、被巡查单位需准备的事项
(一)资料准备
1、汇报材料:(1)2013年以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落实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工作情况;(2)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3)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4)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经费管理、惠农政策项目实施、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专题汇报材料;(5)调查问卷、信访或谈话涉及的相关情况报告。
2、各类人员花名册:(1)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名册(含临时聘用人员);(2)离退休干部名册;(3)服务对象名册(含单位名称、办公地点、法人代表姓名与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经单位签章后提前报巡查组)。
3、2013年以来有关会议资料:(1)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2)单位办公会、党委会、总支会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
4、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有关材料:(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关资料;(2)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3)受理来信、来访及案件处理情况。
5、2013年以来财务方面材料:(1)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2)基建项目的相关资料;(3)大宗物品采购相关资料;(4)财务经费账目凭证资料。
6、2013年以来农业项目申报、立项、下达、实施情况资料。
7、巡查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其他准备工作
1、协助巡查组印制民主测评表、谈话告知单等,准备投票箱,在官网发布调查问卷;
2、做好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和特邀代表参加动员、述职、民主测评大会和谈话等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
3、为巡查组准备1间资料查阅室、1间谈话室,及必要的办公用品。
4、确定1名巡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沟通联络。
六、巡查工作要求
1、认真查找问题。巡查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规范管理上。巡查工作报告的主要篇幅要反映被巡查单位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问责,首先要追究巡查组组长的责任。
2、加强组织协调。巡查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要重点落实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好三个会:巡查动员培训会、季度交流会、年度总结会,统一巡查标准、方法、进度;二是组织整理好三个材料:各单位的巡查意见、整改方案与情况、全厅巡查工作报告,确保巡出经验、巡出成果、巡出实效;三是协调好三项工作:落实巡查人员、把关巡查进度与质量、督办落实巡查整改工作,保障全厅巡查工作均衡推进,提高效能。
3、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巡查工作一要主动介入,提前熟悉被巡查单位的工作职责,掌握其权力运行路径,找准其廉政风险点和监管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巡查方案;二要尽可能地沉下去、走出去,广泛接触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灵活运用问卷调查、信访和谈话等方式,发现实情、详情、隐情;三要务求实效,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报告发现的问题,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敢于亮剑。
4、主动配合。被巡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巡查。一是被巡查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人要带头,同时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向巡查组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二是要确定1名熟悉情况的同志负责联络巡查组,提供相关保障条件,配合巡查组落实好测评、谈话、实地调研等工作;三是要紧扣巡查意见,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计划落实,按时向巡查办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安排,全力支持抽调人员在巡查组的工作,不得推诿。巡查组工作用车原则上由组长所在单位解决。巡查组成员如产生差旅费,均在原单位报销。
4、严守纪律。巡查组全体成员要严以律已,保持高度的廉洁性、公正性、纪律性,自觉维护巡查工作的权威性。一是严格保密,不泄露、不扩散巡查工作情况;二是严守纪律,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三是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违规接受被巡查单位的吃请和馈赠,做遵守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的楷模。
附件: 2015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表
省农业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2015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表
时间 |
巡查单位 |
巡查组长 |
4月中旬 |
巡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
第2季度 |
种子局、兽药监察所、梁子湖管理局 |
尚祥杰 |
斧头湖管理局、执法总队、农合办 |
王 兵 |
后勤中心、经管局 |
叶建刚 |
畜禽育种中心、畜牧良种场 |
王再虎 |
6月下旬 |
整理前期资料,巡查组长碰头会议 |
第3季度 |
生物学院、长江新螺段白鳍豚保护区管理处 |
尚祥杰 |
长江天鹅洲白鳍豚保护区管理处、油菜办 |
王 兵 |
宣传中心、质检中心、科技人才办 |
叶建刚 |
援外办、农展中心、果茶办 |
王再虎 |
9月下旬 |
整理前期资料,巡查组长碰头会议 |
第4季度 |
“回头看”专项巡查 |
巡查工作总结交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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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原则上每单位巡查时间为1个月。其中:第1周入驻巡查,第4 周将巡查意见初稿报厅巡查办。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可延长巡查时间,后续工作顺延。
2、被巡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起30个工作日内向巡查办报送整改方案、半年内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