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精神卫生法背景下危机干预工作专题培训

2018-03-22  来源:学生工作处 【字号:

为了提升我校师生对校园心理危机的识别与预防能力,3月21日上午10时,校学工处在综合楼601会议室举办了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工作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宿管安保人员、心理委员及素拓心协成员等两百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杨子云主讲。


杨子云老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多年,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较深造诣,此次专题培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背景,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对心理危机干预的干预机构、干预对象、干预方法重新加以说明,对高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杨子云老师就《精神卫生法》中与高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的条款,围绕如何识别、预防和实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我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在日常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学校、心理咨询师、辅导员与家长都有各自的职责范围,《精神卫生法》明确了相应的防范范围,尤其面对患病学生的评估、治疗、康复,与学生本人、家长及医院沟通等工作处理,都应利用法律武器指导工作不触碰红线,在更好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同时,维护学校与相关工作人员自身权益。杨子云老师以其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结合经典案例,加深了师生们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理顺了实际工作中的常见现象与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建立了全员参与的快速联动干预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实际防控干预工作中,我们更要以《精神卫生法》为依据,一要高度重视,二要干预合法,三要细致工作;同时也应该把握好度,不冒险、不轻信、不迁就、不臆断、不代庖,加强规范危机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与可操作性。

此次培训令在场师生受益匪泛、收获良多,帮助大家汲取专业成长养分,切实把危机防控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中,从而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的工作能力,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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